基金全称 | 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融通通福债券C |
基金代码 | 161627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份额面值 | 1元 |
成立日期 | 2016-12-13 |
基金经理 | 樊鑫 |
基金管理人 |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 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 A 股 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的新股申购或 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 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 其可交易之日起 90 个交易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 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投资于权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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