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一年的期间,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开放期(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办理):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期间,每个交易日的次日,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持有时间( N ) | 赎回费率 |
N<7日 | 1.5 |
N≥7日 | 0 |
项目 | 费率(%) | |
年费 | 管理费率 | 0.3 |
年费 | 托管费率 | 0.1 |
年费 | 销售服务费 | 0.35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